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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经申请人申请,我局拟对李声初用地进行土地登记:
现予以公告
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若无其他单位或个人对此提出异议,我局将予以办理土地登记。
联系人:杨勇刚 向惠会
电话:0744-8279333
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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