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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旅游产业升级发展 积极打造魅力张家界
2013年08月29日 来源:www.mengpakezhan.com 编辑:mengpakezhan.com 已被浏览:

王峰

  科学规划,加快旅游资源与产品开发,确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旅游规划工作。要加强规划可操作性,旅游规划要与张家界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等相关规划结合起来。有关部门制定、颁行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城市绿地系统、环境保护、文化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张家界旅游规划相衔接并征询旅游行政部门意见。依法通过的旅游规划必须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涉及旅游发展规划的用地和开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行使一票否决权。

  二是要建立重点旅游项目储备库,强化旅游发展规划的落实。已完成旅游规划的市域,要将规划分解为具体的实施计划,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力争近年内有一批大的旅游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建议积极筹划设立张家界旅游产业带,对国家、省、市各级经营张家界旅游线路的旅游企业,可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带享受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三是对重大旅游景点建设项目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对此,建议对在张家界投资年限10年以上,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开发的旅游项目免征土地使用费;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旅游景点项目的用地价格在现行地价标准和基础上优惠30%,并免征土地使用费。对土地出租可以采用出让制、年租制等批租方式。对选择出让制取得使用权的,可给予分期付款的办法。对投资额超过3亿元的项目,首期付款可以优惠到15%。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约期可以优惠到年,土地租金可按年缴纳。

  同时,要积极鼓励张家界旅游商品生产。建议,对于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实计入管理费。国有、集体企业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5%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所得税。

  广开资金来源,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力度

  一是市政府要拨出专款设立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采用专家审核制和资产担保等安全有效的运作方式,支持旅游企业的发展,重点用于旅游新项目建设、特色旅游项目培育、旅游资源保护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坚持“有偿使用,安全增值”的前提下,对产业发展基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应将旅游发展资金专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本市的旅游促销,旅游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启动和项目包装等引导性投资。

  二是要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征集旅游事业发展费,完善科学有效的旅游事业发展费收缴、使用方式。建议,对各类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包机公司、旅游饭店管理公司、旅游广告公司、旅游景点、旅游娱乐场所等各类经营单位均按计税营业额的1%,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旅游商贸企业按销售额的0. 5%,计算缴纳旅游事业发展费。本着“取之于旅游,用之于旅游”的原则,旅游事业发展费要用于城市旅游形象的设计、策划与宣传,以及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中对旅游企业参展、参团的补贴。税务、财政部门对旅游事业发展费的征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进一步扩大张家界旅游促销力度和资金投入。建议市财政按旅游业的产业规模、收入水平和发展需要,以不低于对财政预算增长速度的比率,逐年增加拨给旅游行政部门用于旅游促销的专项经费。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建议对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新办旅游景点项目从其开业年度起,按申报纳税的营业额,市政府给予2%的宣传推介费支持。

  推进开放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张家界旅游行业运行水平

  进一步加大张家界旅游市场开放程度。大力引进若干家国际知名旅游娱乐企业在张家界落户,并落实较具吸引力的优惠条件,增创张家界旅游资源的新优势。鼓励外商投资经营与旅游有关的业务。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引入多种经济成分进行旅游企业体制改革。推动国有旅游企业走集团化集约化道路。国有资产经营部门要逐步推动旅游企业通过股份制、公有民营、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实现旅游企业的规模化、网络化经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对效益好的国有旅游企业采取注资增股的方式,将国有资产经营利润有计划地配置一部分到旅游行业,增加旅游行业固定资产的总量,提高旅游行业的资产质量。

  逐步建立健全市旅游局的内部办公网、管理业务网、公共商务网和门类齐全、内容丰富、更新及时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其中,财政力量要重点支持旅游政府网站、内部办公网、管理业务网的硬件、软件建设。对参与旅游电子商务系统硬件、软件建设的企业,比照高科技企业优惠条件在税收返还、人才引进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公共商务网要引入竞争机制,发挥市场作用。

  进一步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要发挥各相关单位的综合协调作用,大力改善旅游交通环境。加大城市道路至旅游景点的通道和景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积极开通主要客源省、市到张家界的直达旅游大巴、列车、航班的服务;积极借鉴国际惯例,提供专用场地设立旅游服务咨询办公机构。鼓励设立各类专业旅游包车服务公司,对重点旅游企业申领旅游包车牌照和旅游包车牌照延期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发挥城市公交在旅游中的作用,市公交公司与市交通管理部门定期与市旅游行政部门协调改善旅游景区、景点的公交线路配置事宜,优先安排线路。

  二是支持旅游行业的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实行旅游企业经理人员考核评议和持证上岗制,建立选人用人的激励机制。完善旅游价格管理,旅游景点门票实行分类管理,商业性投资的景点逐步从目前的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价过渡,经营者可以依据基价和浮动幅度,按淡旺季、节假日、平日等市场情况灵活定价。对此,建议切实降低新增旅游景点项目投资成本,对新增旅游景点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其电价实行大宗工业项目用电价格;主营旅游的企业用水用电一律视同工业企业用水用电定价。对国际旅行社创汇实行奖励制度,对年结汇额在3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旅行社每结汇1美元奖励0. 08元人民币,奖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三是加强领导和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设立专职的旅游执法队伍,切实整治旅游市场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劳动、税务、文化、烟酒专卖等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避免交叉重复检查,优化旅游企业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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